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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边贸市场建设工作的开展始于1986年。1986年, 省人民政府在浦城县召开了全省第一次边界贸易工作会议,会后下达了闽政(1986)综383号文件,明确提出了发展福建边界贸易的指导思想、组织贸易的基本形式以及扶持边贸市场建设等优惠政策, 有效地促进了全省边贸工作的开展。至1995年底全省处于省界的宁德、南平、三明、龙岩、漳州等5个地(市)已拥有规模不等的边贸市场476个, 当年商品购销总额53.64亿元。1991—1995年五年间,五区边贸商品购销总额达172.45亿元,其中省外购进8.61亿元,省外销售91.84亿元。随着省际边贸市场的发展,省际贸易的方式、供货结构、区域范围、贸易额以及贸易双方所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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