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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四清”。1963年6月25日,中共云南省委发出《关于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目前农村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 (草案)的工作部署意见(草案)》。提出:以阶级斗争为纲,开展“四清” (即清账目、清仓库、清财物、清工分)运动。办法是自上而下、自下而上地彻底揭露问题。省委首先在玉溪县第六区(坝区)和楚雄县的哨区搞试点,各地(市)委也在内地县相继搞了13个试点。1963年冬至1964年春,在省、地、县三级试点的基础上,有41个县铺开第一批运动,到1964年5月上旬基本结束。至此,全省已有119.5个区(大公社),占15%;1 488个小公社,占15.5%; 293万人口的地区结束了系统的社会主义教育。还有28个县,42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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