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于:世界民俗文化网  作者:佚名  热度:

把国家与国有企业利润的分配关系分为两个层次:第一层次,国有企业实现利润首先依法向国家缴纳所得税;第二层次,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部分以利润形式上缴国家,另一部分留给企业自主运用。税利分流的核心是企业必须依法缴纳所得税,对所得税不能搞承包,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借款由企业用留利资金归还。这是继承包制后处理国家与国有企业利润分配关系的一种形式。

背景 中国经济改革以国家与企业分配关系为先导。从1978-1987年的改革,国家都对企业减税让利,始终体现着国有企业税利不分的特征,这种体制不利于理顺国家与国有企业的分配关系,也不利于公平各类企业的税负,开展经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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