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于:健康生活网  作者:佚名  热度:

又称社会公益劳动。社会主义国家中公民自愿参加的无报酬劳动。直接服务于社会。义务劳动的内容和形式是根据参加的人员不同而有所不同。老年人为了满足精神上的需要,不计报酬参加社会上的维持治安,义务办学,帮助孤寡人、残疾人、双职工照顾幼小子女等力所能及的劳动,均属义务劳动之列 ......




上一篇脑力劳动

下一篇有酬劳动



 【相关文章





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