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于:健康生活网  作者:佚名  热度:

1984年7月中共中央规定,犯有“三种人”的错误或罪行,现已离休或已达到离体年龄的老干部,凡在历史上曾经为党、为人民作过贡献,对所犯错误做了检讨,不再搞派性活动和包庇“三种人”的,处理可以适当从宽,是党员的可以保留其党籍。态度恶劣的要从严处理 ......




上一篇参观工农业建设项目

下一篇受刑事处分后的待遇



 【相关文章





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