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于:健康生活网  作者:佚名

1959年4—6月,江苏先后传达贯彻了毛泽东主席“党内通讯”的六条指示、中央政治局上海会议精神和《关于人民公社的十八个问题》的指示。确定了人民公社实行“三级管理、三级核算”的原则,取消了原来在公社范围内的统一核算制度,确定公社、大队、生产小队三级中,一般以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对所有制作了一定的调整:自留地一半归食堂种植,共同消费,一半归个人种植,自己消费;零星树木谁种谁有;不便集体经营的零星隙地,给社员自由种植自己食用;实行大集体,小自由;在完成基本劳动日的前提下,社员个人可开粉坊、豆腐店等。对若干个“大办”开始收缩,若干个“不要钱”不提了 ......




上一篇1.整顿管理制度

下一篇3.纠正“一平二调”



 【相关文章





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