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于:健康生活网 作者:佚名
新中国成立初,宁夏省粮食、油脂继续维持自由贸易。国家对粮食的管理仅限于征收公粮和供应部队,私营粮商操纵粮食市场,囤积居奇。为了稳定市场粮油价格,1951年宁夏省贸易公司在银川、吴忠等地设立国营粮食公司,积极开展粮食经营,国营粮食公司依据市场情况,执行“大购大销、有求必应”的政策,制定粮油购销牌价,在缺粮季节和粮价上涨地区只挂销售牌价,稳定市场,保护生产者、消费者的利益,打击私营粮商贱买贵卖的投机行为。
1953年全省粮价平稳,牌价基本上起到了领导市价的作用。1953年12月1日,根据政务院关于“实行粮食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的命令,全省从12月1日起,全 ......
上一篇: (四)蔬菜
下一篇: (二)粮食统购统销初期
(一)新中国成立初期 农业百科 百科知识
诗词鉴赏
百科知识
诗词赏析
宋词赏析
宋词欣赏
农业百科
诗歌赏析
诗词欣赏
老年百科
会计百科
陆游
杨万里
苏轼
苏东坡
四字成语故事
白居易
字谜
诗词歌赋赏析
金融百科
黄庭坚
【相关文章】
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