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于:健康生活网 作者:佚名
1. 准备阶段。新中国成立初期,曾一度忽视人口发展计划,甚至盲目鼓励生育,人口出生率比解放前急剧上升。1956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中提出“在一切人口稠密的地方,宣传和推广节制生育,提倡有计划的生育子女。”1957年7月,成立了山东省节制生育工作委员会,并由山东省人民委员会发出科学节育的指示,要求进行宣传、研究、指导工作,综合医院要开展节育工作,节育工作应由点到面逐步推行。同年,济南、青岛、淄博、济宁四市和文登、福山、曲阜、单县四县进行节制生育试点。通过试点,一批多子女夫妇做了男扎手术,还推行了一批避孕隔膜和节育环。这一时期《大众日报》、《 ......
上一篇: 二、农村计划生育
下一篇: (二)农村计划生育工作成效
(一)农村计划生育工作发展过程 农业百科 百科知识
诗词鉴赏
百科知识
诗词赏析
宋词赏析
宋词欣赏
农业百科
诗歌赏析
诗词欣赏
老年百科
会计百科
陆游
杨万里
苏轼
苏东坡
四字成语故事
白居易
字谜
诗词歌赋赏析
金融百科
黄庭坚
【相关文章】
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