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于:健康生活网  作者:佚名

1.吸纳了农村大量富余劳动力。1978年天津农村有劳动力147.39万人,从事乡镇企业的劳动力仅有24.58万人,占农村劳动力总数的16.68%。1995年天津农村劳动力增加到169.85万人,增长了15.24%;从事乡镇企业的劳动力达到104.67万人,增长了3.26倍,占农村劳动力总数的比重达到61.62%。1978—1995年间,乡镇企业共安置新职工80.09万人,平均每年安置农村劳动力4.7万人。乡镇企业的发展,农民以“离土不离乡,进厂不进城”的方式,实现了在非农产业的就业,为农村劳动力的安置开辟了广阔的渠道。由于乡镇企业的发展,缓解了农村就业的压力,而且为农业的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农村的劳动生产率创造了条件(乡镇企 ......




上一篇(一) 农村经济的主体力量

下一篇(三) 天津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点



 【相关文章





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