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于:健康生活网 作者:佚名
天津市乡镇企业的组织形式可分为乡镇办企业、村街办企业、农民联户企业和农村个体企业四个层次。乡镇办和村办集体企业源于公社化时期的公社办、生产大队办企业,是农民集体所有制企业,是乡镇企业的主体。乡村集体企业个数虽然只占全部乡镇企业总数的18.53%,但职工人数占乡镇企业职工总数的77.8%,实现营业收入占总收入的81.1%,利税占利税总额的81.7%,拥有的固定资产占全部固定资产的81.9%。农民联户企业和农民个体企业是从1984年国家放宽乡镇企业的发展政策后迅速发展起来的,到1995年底企业数已占乡镇企业总数的80%以上,但由于联户和个体企业规模较小,经济总量所占比重不到20%(乡 ......
上一篇: (三) 迅速崛起时期
下一篇: (二) 产业结构
(一) 组织形式与地区分布 农业百科 百科知识
诗词鉴赏
百科知识
诗词赏析
宋词赏析
宋词欣赏
农业百科
诗歌赏析
诗词欣赏
老年百科
会计百科
陆游
杨万里
苏轼
苏东坡
四字成语故事
白居易
字谜
诗词歌赋赏析
金融百科
黄庭坚
【相关文章】
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