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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6月5日起,市人民政府相继对公营厂职工和机关公务员,学校教职员工等实行粮食、食油配售政策。同时国营粮食部门、合作社和私营粮(油)商可在市场自由经营粮食。

1954年1月起,上海相继实行粮食、食油计划供应(简称统销)政策,不准私自经营粮油。同年3月起,实行居民口油凭票定量供应;8月起,按户发放居民购粮证,凭证记量(不限量)定点供应口粮,市郊菜农按户发证,定点凭证供应,对缺粮的队(户),下达粮食供应控制数,按需分月供应。1955年10月起,居民实行粮食以人定量供应,对菜农口粮核定平均每人每年供应量;对缺粮队农民口粮实行定销(一年一定)。1957年5月,调整居民月定量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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