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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后, 大兴安岭林区历经3次开发: 第一次是1955年, 黑龙江省成立大兴安岭建设委员会, 并相继在北坡建立了呼玛、开库康、额木尔、漠河4个林管局和43个森林经营所; 与此同时, 内蒙古自治区在大兴安岭林区东南部建立9个森林经营所。第二次开发是1958年7月, 中共黑龙江省委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同时决定开发大兴安岭区北坡及东南坡林区。黑龙江省先后筹建11个林业局。1960年5月成立呼玛林业管理局, 实行政企合一, 下辖12个林业局。这次开发主要沿黑龙江从水路向林区推进, 先后修建了嫩漠公路 (嫩江一十八站一漠河)、三塔公路 (三合站一塔源)。1961年因国民经济调整, 省委、省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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