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于:健康生活网 作者:佚名
为了巩固人民民主专政, 新中国成立以来, 国家根据对罪犯实行劳动改造、使之自食其力、重新做人的原则, 决定由公安系统筹建一批劳改农场。1950—1960年, 共建劳改农场38个, 其中外省市公安系统建的3个 (北京市2个, 沈阳市1个)。
1950年8月, 原松江省公安厅在汤原县梧桐河建立第一个劳改农场。对内称 “省第一劳改支队”, 对外称 “地方国营梧桐河农场”。1951年3月, 沈阳市公安厅在密山县筹建劳改农场, 对内称 “密山劳改管教大队”, 对外称 “沈阳市密山农场”。
1955年, 在德都、嫩江、北安等县, 新建一批劳改农场, 共23个, 占当时全省劳改农场总数的60%。当年开荒6.67万公顷, ......
上一篇: (四)荣军、解放团农场
下一篇: (六)友谊农场
(五)劳改农场 农业百科 百科知识
诗词鉴赏
百科知识
诗词赏析
宋词赏析
宋词欣赏
农业百科
诗歌赏析
诗词欣赏
老年百科
会计百科
陆游
杨万里
苏轼
苏东坡
四字成语故事
白居易
字谜
诗词歌赋赏析
金融百科
黄庭坚
【相关文章】
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