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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财务改革。河南省农场的改革是从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开始的。1979—1985年间,按照国家财政部对农场的要求,推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亏损不补,有利润自己发展生产,资金不足可以贷款”的财务包干办法,结合河南垦区情况,具体提出实施意见:对条件比较好,盈利比较多的农场,实行包干上缴,多余留用,减盈不减上缴的办法,上缴按近3年平均实现净利润计算,年利润在10万元以上的,上缴主管部门20%,留场80%,一定三年不变。对年利润在10万元以下者,实行盈利留用,亏损不补的办法;对目前虽有亏损,但有发展前途,增产潜力大,领导班子强,经过整顿可以较快扭亏的农场,财政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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