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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45年来,安徽省农村基层党组织不断发展壮大。1952年,全省乡一级建立乡党组织的占乡总数的48%。1957年,全省1.6万个农业生产合作社中,建立党组织的1.49万个,占农业生产合作社总数的93%。到1958年,农村人民公社基本上都建立了党的组织。1961年以后,农村生产大队(行政村)基本建起党支部和总支部,21.2%的生产队建立起党支部或党小组。实行农业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农村生产大队(村)和生产队(村民小组)的数量增加,由1978年的7%上升到1983年的14.3%。为适应农村改革需要,中共安徽省委于1984年在部分地市进行了调整和改进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的试点工作。1985年7月,中共安徽省委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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