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于:健康生活网  作者:佚名  热度:

1961年3月6日,中共安徽省委书记处开会讨论南新庄试点情况后,决定扩大试点“责任田”范围。会后,连夜拟就《关于包产到田、责任到人问题(草稿)》,次日上午中共安徽省委书记处开会决定由书记处同志携带这份材料分头下去传达。几天后,中共安徽省委又对这个草稿进行第一次修改,定名为《关于包产到队、定产到田、责任到人的试行办法草案(第一次修改稿)》。《草案》的出台,使“责任田”从试点进入了推广阶段。

同年3月7日,曾希圣赴广州参加中央工作会议,在华东小组会上就“责任田”问题发言,引起了很大争论。在此情况下,3月15日上午,曾希圣向毛泽东详细汇报了试行“责任田” ......




上一篇(二)“责任田”的试点

下一篇(四)“责任田”的夭折



 【相关文章





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