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于:健康生活网 作者:佚名
1.加强指导。为了保证整治斗争的顺利开展,省、地、市、县成立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各级认真制定了工作方案,省委政法委协调省公安厅、省检察院、省法院、省司法厅等制订了《关于处理“地痞”、“村霸”若干问题的意见》,省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制定了《关于办好农村法制教育班的几点意见》,省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和省委组织部先后制定了《关于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队的管理意见》和《若干补充意见》,以及《关于进一步做好整治农村社会治安工作的通知》。
2.派出工作组。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下,分别于1994年9月和1995年3月两次抽调省、地、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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