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于:健康生活网 作者:佚名
这一阶段农产品价格改革的主要目的是在确保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的基础上,不失时机地调整一些矛盾较为突出的农副产品价格,以巩固和发展前一阶段的改革成果。
(1)1988年底对5类23种放开的农副产品实行了提价申报,对9类108种农副产品实行提价备案制度,加强了对放开商品价格的管理。
(2)1989年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先后调整了粮食和油料的合同定购价格,其中:玉米上调5.7%,小麦上调6%,粳稻上调24%,花生仁上调6.7%,花生油上调6.6%。1990年,花生仁再次上调27%,花生油上调26%。
(3)1989、1990年两次提高了棉花收购价格,提价幅度分别为11.8%和26.9%。
(4)1990年调整了牛奶的购销价格。牛奶收购价每500克 ......
上一篇: (二) 以放为主,放调结合
下一篇: (四) 加快体制改革步伐
(三) 治理经济环境 深化价格改革 农业百科 百科知识
诗词鉴赏
百科知识
诗词赏析
宋词赏析
宋词欣赏
农业百科
诗歌赏析
诗词欣赏
老年百科
会计百科
陆游
杨万里
苏轼
苏东坡
四字成语故事
白居易
字谜
诗词歌赋赏析
金融百科
黄庭坚
【相关文章】
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