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于:健康生活网 作者:佚名
在抓好乡村合作社组织建设的同时,加强农村合作经济立法工作,改善农村合作经济管理,使之逐步进入法制化轨道。从1989年到1994年,在5年的时间里,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颁布了5项有关农村合作经济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对郊区农村合作经济的建设和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1.制定《北京市农业联产承包合同条例》,规范承包合同的签订与管理。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集体经济组织与其承包土地的成员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通过签订承包合同加以规定,承包合同管理成为合作经济组织内部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落实承包责任制初期,由于合同管理工作无法可依,无章可循,部分农 ......
上一篇: (二) 加强合作经济的组织和制度建设
下一篇: (一) 国有经济
(三) 加强合作经济的法制建设 农业百科 百科知识
诗词鉴赏
百科知识
诗词赏析
宋词赏析
宋词欣赏
农业百科
诗歌赏析
诗词欣赏
老年百科
会计百科
陆游
杨万里
苏轼
苏东坡
四字成语故事
白居易
字谜
诗词歌赋赏析
金融百科
黄庭坚
【相关文章】
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