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于:世界民俗文化网 作者:佚名
亦称“支付顺序”。对企业单位的存款不能同时偿付应当支付的各种款项时所作出的先后支付的安排。
关于扣款顺序,早在50年代银行就曾有过规定,1962年6月26日国务院在国财办字第164号文件《关于国营企业销货收入扣款顺序的暂行规定》中又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即:从企业的销货收入中,预留了工资基金和大修理基金以后,如果企业不能同时交纳税款、利润、归还贷款和货款,授权中国人民银行按照下列顺序扣款:①应当向税务机关交纳的税款。②应当归还银行的到期贷款。③应当偿还其他单位的货款(在货款中应当优先扣收水电费、煤气费和蒸气费);④应当上缴国家财政的利润、基本折旧基金和 ......
上一篇: 扣款规定
下一篇: 支付顺序
扣款顺序 金融百科 百科知识
诗词鉴赏
百科知识
诗词赏析
宋词赏析
宋词欣赏
农业百科
诗歌赏析
诗词欣赏
老年百科
会计百科
陆游
杨万里
苏轼
苏东坡
四字成语故事
白居易
字谜
诗词歌赋赏析
金融百科
黄庭坚
【相关文章】
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