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于:世界民俗文化网  作者:佚名  热度:

国营小型企业按国务院有关规定“改作国有集体经营” 、“转作集体所有”、“实行租赁经营”等三种形式进行独立经营活动。当小型企业转出经营时,主管部门或招标单位应对转出单位进行清产核资,确定并核实转出企业所占用的国家流动资金、固定资金、专用基金。设置“改转租企业占用流动资金” “改转租企业占用固定资金” 、“改转租企业占用专用基金”三个资金占用帐户,分别反映和控制被改、转、租企业所占用的流动资金、固定资金和专用基金。同时在这三个帐户下分设“国有集体经营” 、“转为集体” 、“租赁经营”三个明细帐户进行明细分类核算。此外,还需按改、转、租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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