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于:世界民俗文化网  作者:佚名

外汇银行与外国银行机构建立相互代理业务所发生的外汇资金帐务往来。根据现行外汇银行会计基本制度规定,这种外汇资金帐务往来须通过“存放国外同业”、“国外同业存款”和“国外协定银行往来”三个科目进行核算。“存放国外同业”科目反映外汇银行国外代理行的现汇往来户的收付情况。该科目是资产类科目,存入时,记入该科目的借方;支用时,记入该科目的贷方。其核算形式有三: ①由总行集中记帐。即国内分、支行需要通过此帐户收付款项时,应逐笔将国外帐户行贷、借记报单作附件,通过“全国联行外汇往来”科目上划总行记帐,或由总行通过“全国联行外汇往来”科目划转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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