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于:世界民俗文化网  作者:佚名

又称“物之一科目说”。借贷复式簿记基础理论十大学说之一。此学说为德国学者M·伯利纳所创。1893年,伯氏在其《商业簿记问题与解答》一书中,一反“拟人说”之成规,以借贷对照表为起点,提出以“物”为记帐主体的“物之一科目说”。其基本思想在于: 企业全部经济业务无外乎财物价值的增减变动,其他各种帐项的增减均从属于财物之增减。基于这一观念,他首先以物为核心,将全部会计科目划分为“积极财产”与“消极财产”两大类,“积极财产”类包括全部资产,“消极财产”则包括资本与负债;其次,根据借贷对照表上资产、负债和资本所处的借、贷位置,在帐务处理上,引入数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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