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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是英国出于对股份公司的创办、管理、监督、规范而颁布的法规。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要获得创办公司的权利,就必须承担报告的义务。1844-1900年的《公司法》试图建立最低限度的审计和报告标准,而1900年以后的《公司法》则希望通过改进披露标准,进而提高财务报告的质量。

1844年的股份公司注册法以无限责任为条件,第一次允许经过注册可设立股份公司。1845年对该法案进行修改,修改后的法案规定,公司应登记会计账簿,应定期进行决算,董事应编制“详尽而公允的年度资产负债表”,并在表上署名,然后,由一名或者若干名股东代表加以审查,其目的是通过审计工作让股东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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