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于:世界民俗文化网 作者:佚名
中国古代表述会计经核对发现其中存在错误的法律用语。在上述法律用语中,“计”指会计核算工作;“校”指会计核对(或会计检查)工作。“计校相谬”,全句义为:会计核算工作经过核对或检查发现了其中存在错误。中国战国时期秦国的《效律》有律文规定:“计校相谬也,自二百廿钱以下,谇官啬夫;过二百廿钱以到二千二百钱,赀一盾;过二千二百钱以上,赀一甲。人户、马牛一,赀一盾;自二以上,赀一甲。”依据上述律文可知,对会计核算工作经过核对或检查而发现其中存在错误者的处罚为:会计工作结果与会计核对结果之间的错误,其价值在220钱以下者,斥责该官府的主管官员;其价值在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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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校相谬 会计百科 百科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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