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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战国时期的秦国和秦王朝制定实施的封建法律规范。战国时期,秦孝公以公孙鞅主持变法,使国力大振。当时,公孙鞅以《法经》为蓝本,“改法为律”,制定了秦国的盗、贼、囚、捕、杂、具等六律。

考古资料表明,秦国还制定颁行了大量的单行律,广泛涉及刑事、民事、行政、经济、诉讼及其他法律的内容,诸如田律、仓律、厩苑律、金布律、关市律、工律、工人程、均工律、传食律、效律等,直至秦统一六国后仍在施行。其中,《田律》为关于管理农田生产和土地分配的法律规范;《仓律》为关于粮草仓库管理的法律规范;《厩苑律》为关于管理畜牧生产的法律规范;《金布律》为关于货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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