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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预算管理工作的根本法,也是财政法的核心。1994年3月22日经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1995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共分总则、预算管理职权、预算收支范围、预算编制、预算审查和批准、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决算、监督、法律责任、附则等11章79条。

第一章总则确定国家实行一级政府一级预算,设立中央,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五级预算。国家预算划分为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地方预算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预算组成。

第二章预算管理职权,对国家预算方针政策、预算法律法规制度的制定权,国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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