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于:健康生活网 作者:佚名
根据中央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定,要给离休干部配备必要的车辆。地专级以上的离休干部,按同级在职干部的配车规定配备车辆。县以上老干部工作部门和干休所,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配备车辆,供离休干部看病、学习、公出等使用。原按规定配有专车的干部,离休后待遇不变,如本人自愿,可将专业组成为老干部服务的车队,统一调度。高级干部原来未配专车的,离休后不再固定专车,但要保证用车。所配车辆应首先从各单位现有车辆中调剂,不足部分由上级有关部门负责解决。为了提高车辆的利用率,节省用车,有条件的大中城市可采取建立为老干部服务的汽车公司或发交通费的办法。根据 ......
上一篇: 符合离休条件的在职干部的病假工资
下一篇: 生活品供应
离休干部用车 老年百科 百科知识
诗词鉴赏
百科知识
诗词赏析
宋词赏析
宋词欣赏
农业百科
诗歌赏析
诗词欣赏
老年百科
会计百科
陆游
杨万里
苏轼
苏东坡
四字成语故事
白居易
字谜
诗词歌赋赏析
金融百科
黄庭坚
【相关文章】
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