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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之初, 植树造林实行“谁种谁有, 伙种伙有, 国种国有” 的政策, 但造林面积不大。国民经济恢复时期, 全省仅造林7 073.3公顷, 年均造林2 357.8公顷。之后, 省委、省政府对造林工作作过多次部署和发动, 取得了可喜的成就。1960—1965年,全省造林57.93万公顷,年均造林9.65万公顷。从1972年起,根据农林部的部署,江西建设以杉木为主的用材林基地和以油茶为主的经济林基地,使集体造林进入新的发展时期。“三五”和“四五”计划时期,全省造林244.2万公顷,年均造林24.42万公顷。1978年以后,全省植树造林有了新的突破, “五五”计划时期,全省造林103.1万公顷,年均造林20.6万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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