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于:健康生活网 作者:佚名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进行,农村“五保”工作出现新的情况。为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做好农村“五保”工作,各地、市、县根据中央提出的“要逐步办好集体福利事业,使老、弱、孤、寡、残疾人等的生活得到更好地保障”的精神,又开始了兴办农村敬老院这项工作。1978年5月19日,永宁县革命委员会民政局向自治区民政局拟写了《关于增岗公社筹建敬老院的请示》。请示中提出:增岗公社共有“五保户”70人,其中年过60岁的老人55人,公社党委决定在新桥林场筹建一所敬老院,盖房40间,把贫下中农“五保”人员集中起来,集体供养。配工作人员、炊管人员、 ......
上一篇: (一)创建敬老院
下一篇: (三)敬老院制度建设
(二)敬老院的发展 农业百科 百科知识
诗词鉴赏
百科知识
诗词赏析
宋词赏析
宋词欣赏
农业百科
诗歌赏析
诗词欣赏
老年百科
会计百科
陆游
杨万里
苏轼
苏东坡
四字成语故事
白居易
字谜
诗词歌赋赏析
金融百科
黄庭坚
【相关文章】
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