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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全自治区的林业建设进入一个振兴发展的新阶段。

1.加强林业法制,稳定山权、林权。1979年12月—1981年10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先后转发了国务院批转交通部 《关于坚决制止乱砍滥伐公路两旁树木的报告》,并下发了《批转自治区林业局<关于保护天然林区森林、坚决制止毁林的报告>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护林防火工作的通知》和《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保护森林、发展林业若干问题的决定>》的有关规定(草案)等文件,强调以法治林,切实保护森林,要求稳定山权林权,落实林业生产责任制。1980年后,在林区建立和健全林业公安机构。在六盘山林区设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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