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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机构设置。引黄灌区历史上是民办、公助、官督,修、管、用结合,以渠设管理局,独立核算,以渠养渠。新中国成立后,依据当时情况,将河西灌区改为以县设局,分段管理,并在原宁朔县(今青铜峡市)小坝设中心水利局,管理河西灌区各大干渠渠首进水量,兼管宁朔县水利。岁修用工用料和水费征收,由原宁夏省政府规定统一标准,统收统支,各渠不再单独核算。1964年,在河东灌区实行以渠管理,设秦汉渠管理处。1970年又在河西灌区恢复以渠设处,成立唐徕、汉延、惠农、西干渠4个管理处,并在青铜峡设渠首管理处,统管河西、河东两条总干渠,以后又将泰民渠和大清渠划归渠首管理处。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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