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于:健康生活网  作者:佚名

新中国成立初期, 陕西省多数县利用公有土地办起了国有良种场, 承担良种繁殖、示范、推广任务。1953年率先成立了良种站, 随后部分地(市)、县也陆续成立了种子站, 承担良种推广任务, 没有独立建站的良种推广由县农技站承担1958年中央制订了 “自选、自繁、自留、自用, 辅之以必要调剂” 的 “四自一辅” 种子工作指导方针,1962年又作出加强种子工作的决定。据此, 没有单独种子机构的地、县, 相继单独成立了种子站。在国家扶助下, 各级种子站建设了一批种子专用仓库、晒场, 配备了种子检验仪器, 划拨了种子流动资金, 适应当时种子调剂的要求, 形成了县有良种场, 乡有良种 ......




上一篇(二)主要推广成果

下一篇1.品种的选育、引进、试验、示范与推广



 【相关文章





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