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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陕西解放后, 接收整顿了国民党时期的大荔农场、泾惠农场等12个垦殖单位, 耕地面积593.7公顷, 并将这些农场分别改为生产农场、试验农场和示范繁殖农场。陕西省按照中央人民政府和西北军政委员会试办国营农场的决定, 不断建立和发展国营农场。1950年改建、扩建扶风农场。1951年对西安市北郊草滩荒地进行了勘察, 随后建立了国营草滩农场。又对原大荔农场进行扩建, 建立了国营大荔农场。至1953年, 全省农场有93个, 其中示范农场85个, 试验农场5个, 生产农场3个, 总耕地3115.6公顷。1959—1962年, 在陕北榆林地区, 为了改造沙漠, 兴利除害, 发展农业生产, 相继办了8个国营农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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