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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 随着农业生产责任制的推行与完善,农业机械经营上贯彻“多种经济成分、多种经营形式并存, 相互竞争, 共同发展” 的方针, 农民自购自营、承包经营农业机械像雨后春笋般发展起来, 形成了国营、社营、队营、个体经营或联户经营多种形式并存的新局面。许多农户已经发展成为经营农业机械的专业户, 农民自办机械化的热情空前高涨。1995年,全省农村农户拥有的农机总动力已达725.4万千瓦, 占全省总动力的93%, 农机户已达43.23万户,农业机械总值38.2亿元, 拥有拖拉机24.9万台, 拥有农田作业机械、畜收机械、植保机械、农副产品加工机械、渔业机械、林业机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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