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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年全省乡镇企业的从业人员只有34 760人, 工资总额仅为134万元, 职工人均工资为386.65元。 1978年以后, 越来越多的农民就业于乡镇企业并从乡镇企业获得了比较多的收入。 1997年, 全省乡镇企业职工人数达到213 179人,发放工资48 457万元, 职工人均工资2 273元。 1997年全省农牧民纯收入中来自乡镇企业的收入占到11.1%, 见表4-6-12。

表4-6-12 1991—1997年青海省乡镇企业职工工资情况

年份工资总额
(万元)职工年均工资
(元)全省农牧民人均从
乡镇企业获得收入 (元)1991
1992
1993
1994
1995
1996
199716 621
18 411
21 610
30 338
35 998
42 263
48 4571 162.7
1 244.3
1 378.8
1 782.2
1 961.3
2 159
2 27350.40
55.20
63.24
87.28
102.06
118.12
13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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