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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代办。新中国成立初期,青海农村邮政分支机构建设,以发展代办为主,到1952年农村代办所达到96处,是1949年的3倍。

(2)自办。自1954年起,为配合私有经济的社会主义改造,青海邮政对全省邮政代办所(多系私商代办)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检查整顿。一面把农村私人代办机构交由农村供销社等公有单位代办,一面大力发展农村自办机构。1956年,农村分支机构共166处,其中,自办机构达135处,代办所1953年的108处,降到31处。自办局所的增加,提高了邮件的传递质量,扭转了以往邮件的延误、丢失、损毁的局面。1977年,设在农村的自办局所达到234处,代办所减少到14处,在农村建立邮政信箱388处。

(3)自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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