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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8年4月遵照中共中央关于实现农业机械化 “可以根据农业合作社的财力,分别采取社有社营、联社经营和国社合营等不同形式” 的指示精神,省农业厅改革拖拉机站经营方式,实行国有国营、社有社营、国社合营。4月20日,省农业厅农业机械管理局在藁城县岗上公社开展国营拖拉机站下放公社试点。6月底,全省有32个国营拖拉机站的210台拖拉机和配套农具下放到170个公社,秋季有近1/3的拖拉机、1960年有50%左右的拖拉机和相应的农业机械下放到公社,实行社有社营。1961年上半年全省拖拉机站的经营形式主要有国有国营和社有社营两种。国营拖拉机站76个,拥有拖拉机 2 376台; 社营拖拉机站410个,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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