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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化肥的货源,来自国家分配、省内生产、地方进口和省外采购四个方面:

(1)国家分配。新中国成立初期,国家分配给河北省的化肥数量很少。1952年分配2.9万吨 (标吨,下同),其中85%由天津和秦皇岛港进口,15%是吉林化肥厂产的硝酸铵和南京化肥厂产的磷肥。随着化肥工业的发展和农业生产需求量的增多,化肥分配数量逐年上升。1960年分配15.8万吨。1961年,国家分配化肥按农副产品收购数量实行奖售办法。河北省因连续3年遭受自然灾害,农副产品减产,国家分配给河北省的化肥相应减少。1962年,分配化肥11.2万吨。1963年,河北省农业形势开始好转,国家分配化肥的数量逐年增加,是年分配1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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