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于:健康生活网  作者:佚名

这一时期的粮食经营政策,主要靠掌握好两个环节:①规定适当的公私经营比重,加强国营粮食商业在市场上的领导地位; ②掌握合理的价格水平,发挥国家牌价在市场上的主导作用。

1. 预借粮草。1949年5月,浙江省人民政府成立后,即开始向农民征借粮草,为过境人民解放军部队和当地政府机关供应粮食、马草。1949年5—9月,全省布置征借任务24万吨,实际完成15.85万吨 (柴草折粮包括在内)。

2. 征收公粮。1949年9月30日公布《浙江省征收农业税暂行办法》,采取自上而下派任务与自下而上自报公议相结合,评定田等,逐户计算负担,发动群众完成。当年共征收粮食87.45万吨(包括征收土产、代金、杂粮 ......




上一篇(四) 提高了乡镇企业的科技水平

下一篇(二) 农副土特产品购销体制



 【相关文章





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