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于:健康生活网 作者:佚名
为了奖励在生产第一线对推广农业科技成果作出贡献的农业科技人员,浙江省在实施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的同时,还建立农技推广奖励机制。
1. 对参加农业技术承包有功人员进行奖励。对农业技术承包收入,可从中提取10%—20%用于奖励有关技术推广人员;承包收入个人所得部分,一般不超过本项目承包收入的1/3,绝对金额相当于承包人员3—6个月的平均工资,贡献特别大的可以超过半年工资。
2. 对实施“丰收计划”有功人员进行奖励。凡采用综合或单项的科学技术成果,促进了农牧业发展,提高了农牧产品的产量和质量,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
上一篇: (三) 开展“三农四方”协作
下一篇: (五) 改善服务设施,提高服务质量
(四) 建立农技推广奖励机制 农业百科 百科知识
诗词鉴赏
百科知识
诗词赏析
宋词赏析
宋词欣赏
农业百科
诗歌赏析
诗词欣赏
老年百科
会计百科
陆游
杨万里
苏轼
苏东坡
四字成语故事
白居易
字谜
诗词歌赋赏析
金融百科
黄庭坚
【相关文章】
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