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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清代以前的垦荒。浙江的农业开垦造田,可以追溯到黄帝的“画埜分井”,距今有5 000年之久。到清代乾隆年间,征粮的耕地面积达到46.39万顷(清代以前田百亩为顷)。开垦的办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屯垦——周宣王征伐四方,戎车所至,农业随之。不独南土膏腴,多所发展;即北地苦寒,亦不少垦辟。宋太祖赵匡胤把屯垦作为“足食足兵”之要道,凡有荒地即分军以立屯,岁收子粒为俸粮,仅浙江就垦了2 270余顷。

徙民——见于《周礼》,开始于汉代。从西汉元帝到唐太宗年间,因匈奴南侵,中原百姓南迁苏、浙、皖等地,垦林地种五谷。明代,也曾“徙民种田”,并给所徙之民以耕牛、种子、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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