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于:健康生活网  作者:佚名

浙江农村经济较发达的大城市近郊,于50年代中期,就开始使用电力来发展家庭作坊和小型的工业生产。60年代初期,公社、大队开始兴办机电设备修理、农具制造以及手工业作坊。60年代后期,随着农村配电网的延伸和农村经济的发展,社队工业用电逐年增加。1972年达3 004万千瓦时,占农业用电量的4. 88%。嗣后,社队工业用电量增长很快,1976年达1.77亿千瓦时,为1972年的5. 9倍,占农业用电量的17.22%。1972—1980年的8年间,每年平均增长42. 5%。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乡(镇)村工业扩大到建材、建筑、零部件加工、机械制造、纺织、塑料、服装、木材加工、家具制造等劳动力较密集型的企业,用电量猛 ......




上一篇(二) 农副产品加工用电

下一篇(四) 农村生活照明用电



 【相关文章





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