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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50年代末开始,浙江省不少水库就已利用蓄水发电、养鱼,开展多种经营。1962年,省人民委员会批转的《浙江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规定:“水利专管机构在确保安全,不影响防洪灌溉的前提下,应当积极利用工程周围的水土资源和工程调和潜力,因地制宜地发展水产、加工、发电、林业、畜牧和其它副业生产,增加收入”。此后,全省水库养鱼有了普遍发展,有些水库和机电排灌站办起了副业加工等多种经营项目。1979年,中共浙江省委提出,“要把水库办成生产基地”。1982年,省人民政府批转了《全省水利会议记要》,对开展水利综合经营进一步提出要求。此后,全省水利综合经营有了很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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