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于:健康生活网  作者:佚名  热度:

新中国成立初期,山东省的农产品购销体制是在解放区农产品购销体制基础上建立起来的。解放战争时期,解放区为适应战时环境的需要,由各级政府依法征收一部分公粮并通过市场收购一部分农产品,以满足军队、政府和人民最低限度的需要,稳定市场,平抑物价。当时的农产品购销体制,具有鲜明的战时性、分散性和不稳定性。为了防止敌人的经济破坏和掠夺,解放区曾对粮食、棉花、花生(包括花生油)、羊毛等重要农副产品实行统制政策,对敌占区采取高价输出,以换回军需物资,支持解放战争的胜利。

新中国成立后,山东省根据中央的统一部署,除了沿用解放区时期的一些成功做法以外, ......




上一篇第一节 农产品购销体制

下一篇二、“一五”计划时期的农产品购销体制



 【相关文章





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