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于:健康生活网  作者:佚名

山东地处沿海,海潮是严重的自然灾害之一。新中国成立以来,1952、1957、1964、1969年均发生过海潮危害。1952年9月下旬发生在文登、惠民、昌潍、莱阳沿海地区的海潮,导致部分土地被淹、盐田被冲毁、船只被损坏。1964年4月发生的海潮,波及埕口至莱州共35个社(区)、14个农牧场、12个盐场、228个村庄,造成2 940间房屋倒塌,475人伤亡,121头大牲畜死亡,损失船只268只 ......




上一篇(六)低温与霜冻灾害

下一篇(八)病虫灾害



 【相关文章





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