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于:健康生活网  作者:佚名

东部地区,农业开发的时间比较早。民国时期的1929年,农作物种植面积达1858. 39万亩,占全省农作物面积的30.1%。其中,粮豆种植面积达1769. 16万亩,占全省粮豆种植面积的29.5%,占该区农作物播种面积的95.2%。种植的主要作物有大豆、高粱、谷子,分别占该区粮豆种植面积的31.7%、20.6%和15.0%。据有关资料记载,本省种植水稻、陆稻和莨等起源于东部的延边和通化地区。民国时期,全省种植的60万亩水稻,90余万亩的陆稻和近30万亩的莨,主要集中在东部地区。其种植面积分别占全省的90%、50%、80%。日伪统治时期,该区玉米、水稻、杂粮和经济作物种植面积增加较快;大豆、谷子种植面积基本稳定;高粱、 ......




上一篇1.以“玉米带”为特征的中部地区农作物布局

下一篇3.以粮、油、糖并重为基本特征的西部地区农作物布局



 【相关文章





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