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于:健康生活网  作者:佚名

1984年,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了农牧渔业部《关于开创社队企业新局面的报告》, 把发展乡镇企业提到了新的战略高度, 肯定乡镇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和重大作用, 并为乡镇企业的发展制定了放宽搞活的优惠政策。当年7月, 中共湖南省委、省人民政府作出了《关于立足改革, 大力发展乡镇企业的决定》, 制定了放宽搞活、税前还贷等政策措施, 对乡镇企业发展起了重要的促进作用。同时, 由于对中央改革开放政策的深化理解, 湖南乡镇企业逐步建立经营承包责任制, 实行厂长 (经理) 负责制; 改干部由乡 (镇)、村委派为民主选举或招聘; 改职工由乡 (镇)、村调配为企业招聘; 改职工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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