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于:健康生活网 作者:佚名
对于与粮食生产争土地、争劳力、争生产资料的农副产品,注意与粮食价格保持合理水平;对于不同粮食生产争地的山林产品、畜产品,对于生产周期长、风险大、生产技术性强、劳动强度大的农副产品,其生产效益可适当高于粮食或其它主要农副产品;对于国内迫切需要的农副产品,其生产效益则安排得高一些。如1989年5种粮食收购价格比1950年上涨5.69倍,而同期的生漆、五倍子等林化产品价格,则分别增长12.26倍和34.41倍, 而与粮食生产有争地矛盾的苎麻、黄红麻、干辣椒、花生等产品的提价幅度都小于粮食价格。
油菜籽是贵州省的主要经济作物,其产量常居全国各省之首。1954年对食用油脂原料实 ......
上一篇: (一)制定和调整农副产品价格
下一篇: (三)逐步缩小农产品与工业品的交换比价
(二)以粮食价格为中心 合理安排农作物之间的比价 农业百科 百科知识
诗词鉴赏
百科知识
诗词赏析
宋词赏析
宋词欣赏
农业百科
诗歌赏析
诗词欣赏
老年百科
会计百科
陆游
杨万里
苏轼
苏东坡
四字成语故事
白居易
字谜
诗词歌赋赏析
金融百科
黄庭坚
【相关文章】
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