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于:健康生活网  作者:佚名  热度:

新中国成立伊始,广东正处于1947年和1949大水灾之后,堤防、农田损毁严重,群众饱受自然灾害之苦。为了尽快恢复发展国民经济,省人民政府提出了“防止水患,兴修水利”的方针,把防治水患复堤救灾作为广东经济建设的首要任务,组织全省人民进行以防洪复堤为重点的水利建设。1950年1月,组建了广东省防洪复堤委员会,各有关县也相应成立了防洪复堤机构,领导堵口复堤工作。与此同时,省人民政府调拨稻谷500万公斤作为防洪贷款。珠江水利工程总局还派出大批工程技术人员分赴各地进行施工指导。从而全省掀起了以堵口复堤,联围筑闸,整治堤系为主要目标的大规模防洪工程建设热潮。从 ......




上一篇(四)社会效益

下一篇(二)发展灌溉,排灌兼筹,治理水土



 【相关文章





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